各学院:

 

现有潮汕(国际)高尔夫球联会捐款设立广州大学潮汕籍学生助学金(以下简称潮汕助学金),为了做好我校2018年“潮汕助学金”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18年“潮汕助学金”资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资助人数待定。各学院分别推荐1名学生,由学生处审核确定最终受助名单。

 

二、评选条件

1、申请者须是广州大学全日制正式注册的潮汕籍(含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的生源)在校(校本部)本科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刻苦努力,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科目;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其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学年未受过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8、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三、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申请,于5月8-10日提出网上申请,网上申请路径:用个人帐号登录校园网-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潮汕助学金。要求资料填写真实准确,全面完整。不在学校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学生,还需要附上书面证明:《广东省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申请表》(申请过认定的不用重复提交,在网上申请中备注清楚即可)或发生临时变故的相关证明,并附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证明。

2、学生网上填表结束后学院认真审核,按申请人家庭贫困程度确定候选名单,经所在班级民主推荐过半数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审查同意后将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如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并如实填写学院意见,然后提交给学生处审核。

3、学院于5月14日12时前完成网上审核,并将不在库学生的经济困难证明上交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学院推荐材料,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学校公示5天,然后上报广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和校领导。

 

四、受助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对受助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鼓励受助学生自强自立,鼓励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学习优秀类奖学金。

 

联系人:学生处廖莹老师,39366256。

 

附件:《2017年“广州大学潮汕籍学生助学金”评选办法》

 

学生处

2018年5月8日

 

2017年“广州大学潮汕籍学生助学金”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潮汕(国际)高尔夫球联会捐款设立广州大学潮汕籍学生助学金(以下简称潮汕助学金)。为保证助学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其济困助学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潮汕助学金是为资助广州大学潮汕籍(含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的生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第三条 潮汕助学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潮汕(国际)高尔夫球联会的赞助,2017年资助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资助人数16人。

第四条 申请潮汕助学金的条件:

1、申请者须是广州大学全日制正式注册的潮汕籍(含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的生源)在校(校本部)本科生。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刻苦努力,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科目;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者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或其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经济困难的;

6、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7、符合上述条件的、本学年未受过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

8、资助方指定资助对象的,依照资助方的意愿执行。

第五条 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潮汕助学金申请表》,如实说明申请事由及家庭经济状况(附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证明)。

2、资助学生的确定:按申请人家庭贫困程度确定候选名单,经所在班级民主推荐过半数通过后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审查同意后将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如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

第六条 受助学生管理

各学院要做好对受助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鼓励受助学生自强自立,鼓励其积极参加勤工助学,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学习优秀类奖学金。

第七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广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广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