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替换常见问题
课程替代的核心思路是解决“学生应该修,但因跨校区或学籍异动或交换等客观原因而无法修”的问题,不是去解决“学生应该修,但因错过学期,面临毕业,赶不上去修等主观原因而不愿去修”的问题。对于重修课程替代,必修课原则上只要这门课还在开,或这门课程还有高学分的相似课程在开,否则就不要去选修低学分的相似课程,用来替代。
1.什么是替代课程,什么是被替代课程?
答:替代课程指学生已获学分的课程,被替代课程指学生本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课程替代后,被替代课程视为学生已完成修读。
2.负责学分替换的老师?负责补休重修的老师?负责成绩的老师?老师办公地址?
答:负责学分替换的老师:马滕飞老师;
负责补休重修的老师:刘玲希老师;
负责成绩的老师:闻洁老师;
老师办公地址:行政西前座338.(一定要来办公室问)
3.时间节点问题
1)明确学期。被替代课程在进入现年级专业之后的,须满足高相似性(课程名称、课程性质一样);若被替代课程是进入现年级专业之前,走第2)步;
2)按被替代课程的课程性质大类分开,最多五种:专必类、专选类、通必类、教必类,教选类。参考第4条
4.转专业学生替换课程性质之间的说明及形式说明
答:课程名称不用有相似
通识类必修课和通识类选修课不用替换;
专业类必修类课程可以按“不在本年级专业修读时间内的必修类(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课程”替换“不在本年级专业修读时间内的必修类课程”,例如高等数学+金工实习替换数学分析1;
专业选修类课程可以按“不在本年级专业修读时间内的必修类或专业选修课程”替换“不在本年级专业修读时间的专业选修课程”;
教师类必修课只可以替换教师类必修课;
教师类选修课只可以替换教师类选修课;
可以多换一,也可以多换多,也可以一换一,但是不可以一换多。
每类合并成一条,计算替代课程与被替代课程学分是否满足要求(替代课程的学分(和)应不小于被替代课程的学分(和))。
5.学分替换表的提交方式
答:转专业进来之后的最近学期的前六周内。未办理完成或者不申请课程替代,视为放弃课程替代。纸质版提交给马滕飞老师(必须交到马老师手上),可以让其他人代交。
6. 替代是否影响学分绩点?
答: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