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加强领导,及早准备,合理安排;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安排人员为毕业生提供便利服务,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有序、满意地离校。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一)大学城本科生、研究生

5月中旬—6月初,毕业生离校教育。

6月23日前,毕业生相关离校手续办理。

6月24日,毕业典礼。

6月25日,毕业生派遣;广州地区毕业生离校(个别因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留宿者除外)。

6月26日,外地生源毕业生离校(个别因特殊情况经申请批准留宿者除外,但必须在7月10日前离校)。

(二)桂花岗高职专科生由桂花岗纺织服装学院参照本通知要求,具体负责制定桂花岗纺织服装学院高职专科生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及规定

(一)在6月10日前,各学院利用2010届毕业生毕业答辩和期末考试期间召集毕业班学生开会,通知毕业生本人要办理完以下离校手续:

1、要到行政西楼一楼财务处补交欠款、以班级为单位结算书费;

2、要到图书馆借还书处归还所借书籍;

3、要到生活区各校园卡刷卡交费点补交所欠水电费、空调费;

4、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毕业生的病历收齐后到医务所办理注销等手续;

5、要到其他相关部门归还借用的物品等;

6、凡未能一次性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要与贷款银行签订《还贷协议书》;

7、凡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未缴清欠学校各种费用的毕业生,经学院审核及学生处确认后还必须签订《还款承诺书》,才能发给毕业生证明。

8、以班为单位办理医保相关手续。

(二)财务处、图书馆、公寓中心、医务所、体育学院等单位在6月11日下午下班前,将毕业生中凡未办好以上离校手续的名单以学院为单位OA发至学生处谭启亮老师处汇总。学生处在12日确认《还贷协议书》、《还款承诺书》,甄别确定毕业生中暂不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

(三)6月13日下午下班前,学生处将确定暂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名单通知教务处、各学院,并由教务处暂时保管他们的证件。

(四)6月24日以前,各学院需按组织部的日程安排到组织部办理好毕业生党员关系转移手续。各有关部门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成绩表、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未还清贷款欠款学生毕业生证明等证件及材料发到各学院。

(五)6月25日,毕业生开始离校派遣。教务处向学生处提供毕业班留级生名单。除暂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外,各学院给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成绩表、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及材料。

(六)6月30日,学生处潘震山老师根据教务处向学生处提供毕业班留级生名单到“一卡通”中心统一办理校园卡校内结算及借书功能注销手续(卡内余额处理办法见附件4)。

(七)6月12日至7月1日为补办毕业生清理欠费手续时间。财务处、图书馆、公寓中心、医务所、体育学院等有关单位在7月2日下午下班前将已补办离校清退手续的毕业生名单OA给学生处谭启亮老师,由学生处汇总后通知教务处和各学院,7月5日补发该批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成绩表、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件及材料。需领取毕业证复印件的毕业生,7月16日前到学生处服务大厅领取,7月17日以后到教务处领取。

(八)做好毕业生计划生育监管工作,2010年要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学生包括2010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同时包括已往遗留未处理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由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分类送交保卫处以便于学校清理空挂学校集体户籍的学生,做到当年清理空挂户口100%。

(九)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的2010届毕业学生,凡能够在6月30日以内一次性还清贷款,学校将按照其贷款总额的2%给予奖励,并于7月上旬将奖金发至学生工行卡。

四、工作分工

(一)学院

1、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规定,通知并督促毕业生(含研究生)必须按时办理物品、图书资料归还和清理欠费款项等离校手续。

2、做好本科毕业生档案材料收集、归类、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3、负责领取及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成绩表、派遣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注意做好本院暂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督促他们尽快办好离校手续,争取在7月5日第二批发放时领取。

4、为做好毕业生计划生育监管工作,督促本学院2010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包括已往遗留未处理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要领取户口迁移证,以便于学校清理空挂学校集体户籍的学生,做到当年清理空挂户口100%。

5、以多种形式组织毕业生开展“情系母校”的爱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文明离校教育活动。以自愿为原则组织毕业生栽种毕业纪念树,负责收取每个班认种一棵100元毕业纪念树的款项和组织6月23日植树活动,学校统一制作纪念牌挂在各毕业班栽种的树上,6月12日前各学院收齐现金后,交到学生处张志明老师处,以便学生处会同后勤产业处统一招标购买优惠树苗。

6、按照组织部、学生处的部署搞好毕业生党员的学习培训,抓好毕业生骨干队伍的建设,发挥学生党员骨干作用,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校园的秩序稳定。

7、对办理了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加强诚信教育,及时掌握他们的去向及联系方式,做好毕业生《还贷协议书》的督促工作和毕业后还贷的管理和跟踪工作。同时做好欠费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书》的督促工作。

8、按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规定,审批因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毕业生的申请。

9、在6月23日前,按组织部日程安排到组织部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0、及时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录入登记工作。

11、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6月24日—27日)的值班安排,于6月18日以内把值班安排名单OA发送到学生处张志明老师处。

12、做好本学院毕业生参加毕业典礼的组织工作。

(二)学校办公室

负责毕业生离校及毕业典礼的协调工作。

(三)组织部

负责毕业生党员的学习培训部署工作以及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及组织关系的转接手续。

(四)教务处

1、提前做好毕业生教材费清算工作。

2、将2010届毕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同时包括已往遗留未处理的毕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分类送交保卫处以便于学校清理空挂学校集体户籍的学生,做到当年清理空挂户口100%以确保做好毕业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3、在6月24日前把离校手续办理完毕的第一批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给各学院教务办。

4、在6月24日前向学生处潘震山老师提供毕业班留级学生名单,以便开展其他毕业生校园卡部分功能注销工作。

5、协助做好毕业典礼的相关事宜。

(五)学生处

1、牵头制定毕业生离校工作意见和毕业典礼方案。

2、统筹和协调各学院组织毕业生开展文明离校教育、“我为母校做一件好事”及植树活动,收集汇总各学院植树款项后,会同后勤产业处统一招标购买优惠树苗、统一制作挂在树上各班级的纪念牌。

3、负责毕业生离校统筹部署工作,协调各项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4、负责督办贷款毕业生与贷款银行签订《还贷协议书》;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签订的《还款承诺书》并发放毕业生证明。

5、负责毕业生“一卡通”部分功能注销工作。

6、负责毕业典礼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7、统筹安排毕业生离校值班工作。

(六)保卫处

1、根据教务处及招生就业处提供的2010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分类名单(包括已往遗留未处理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名单),制定2010届离校学生户口迁移须知并通告各学院。

2、在6月9日前收取各学院经核对后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包括已往遗留未处理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名单)户口迁移名单和户口迁移工本费、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6月23日前办理好毕业生(包括2010届及已往遗留未处理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户口迁移证,然后发至各学院签发。切实做好空挂学校集体户籍学生的清理工作,做到2010年清理空挂户口100%以确保做好毕业生的计划生育工作。

4、做好毕业典礼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毕业生离校期间的稳定工作。

(七)招生就业工作处

1、毕业信息上网报批。

2、就业率的统计上报。

3、及时向保卫处提供2010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名单。

4、发放派遣报到证、协调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等。

5、派出人员协助做好毕业典礼组织工作。

(八)校团委

1、负责团籍材料及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协助做好毕业典礼的有关工作。

(九)财务处

负责毕业生各种欠费的清理工作和收缴毕业生欠交的各种费用。

(十)后勤产业处

1、负责毕业生借用学校财产的清退工作。

2、督促医务所于6 月12日以前把毕业生体检表以班为单位交各学院,以便各学院整理归档。

3、督促医务所通知毕业生办理医保转出的相关手续。

4、配合组织毕业生栽种毕业纪念树活动。

5、协助毕业典礼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生处

1、做好毕业研究生离校的各项组织工作。

2、安排好毕业研究生参加毕业典礼事宜。

(十二)图书馆

负责办理毕业生图书资料清还手续。

(十三)体育学院

1、负责毕业生体育用品的清还工作。

2、协助毕业典礼相关工作。

(十四)公寓管理中心

1、负责结清水电费、空调费,回收宿舍钥匙。

2、办理毕业生退宿手续及申请留宿手续。

(十五)计生办

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及学院落实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包括已往遗留未处理的毕业生、暂缓就业生、肄业生、结业生)的计划生育监管工作。

附件:1、广州大学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2、2010届毕业生欠费欠物一览表

3、广州大学2010届学生毕业典礼方案

4、毕业生清退“一卡通”卡内余额处理办法

5、毕业生清退“一卡通”余额申请表

6、各有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负责人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