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切实加强走读学生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非在职的全日制学生原则上应按规定在学校安排的宿舍住宿,擅自在校外住宿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第二条 确因身体健康等特殊原因需要在校外住宿的,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退宿走读手续。

第三条 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退宿申请表》、《广州大学学生校外住宿承诺书》、《广州大学学生校外住宿家长知情同意书》,经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向保卫处申请办理全日制走读生校园出入识别标识

第四条 走读学生严格实行家(居住地)校“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不得私自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周末居家期间尽量不外出

第五条 走读学生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居住地及学校所在街道范围的,必须按照《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在校学生离校外出管理暂行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条 走读凭一卡通和走读生校园出入识别标识出入校园,入校时主动测温,出示证件和电子健康通行码,有发烧等异常情况不得进校并及时联系辅导员。

第七条 走读须办理退宿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第八条 走读学生要落实每天的健康监测制度,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和辅导员

   第九条 走读生在校外的所有活动由家长负责监管,家长要协助学院做好走读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十条 学院定期核查走读的健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通行码,走读学生须主动提供并配合核查。

第十一条 走读学生在校外住宿地点变更后及时向辅导员报备。

第十二条 走读学生违反上述有关条款学院将根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