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学校用来派遣的依据,一般单位均需要签定就业协议书,接收手续完备与不完备皆可签定就业协议书:

一、接收手续完备常见情形如下:

1、中央驻粤单位、省直单位、各地人事局、教育局在单位主管一栏盖章。

2、大多数的情况各地人才代理机构的盖章也意味着其接收手续完备,但其单位主管应是该人事代理机构所在城市的人事局;广州市的人才代理必须具有《广州市二〇一一年需要非广州或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申请表》,其接收手续才是完备;非广州生源毕业生是蓝色表,广州生源毕业生(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生源)是白色表,俗称蓝表或白表。所谓完备也就是说学生档案将来可以据此派遣,如果拿到蓝、白表后,请自行复印两份,其中一份随就业协议书中第二联(鉴证登记单位)交至学校就业服务大厅(可在盖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章时上交),其中一份随第三联(院系)交回到学工办辅导员老师处。

二、接收手续不完备也可以签定就业协议书,此时一般没有蓝、白表,只是有就业协议书而已。

三、具体操作流程:

1、由学生本人填写协议书中乙方完整信息并在协议书乙方(毕业生)处签名和填写日期;

2、由用人单位将协议书中甲方(用人单位)信息填写完整,并在协议书下方“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处盖章,此时毕业生需要向用人单位核实是否接收档案与户口,如果接收,是否具备资质,是单位直接接收还是委托南方人才市场等机构接收,是否出具接收函。很多单位是采取委托南方人才市场接收的方式,这种情况一般需要单位向人才市场申请接收函(蓝、白表)。请大家务必向单位核实。如果确定有接收函或者蓝白表,则请拿到接收函后再持协议书至回学院、学校盖章。

3、填写完整且经用人单位盖过章后的协议书请先拿回学院学工办(行政西楼前座340,杜老师,电话020-39366865)请辅导员老师签名,然后拿至学院综合办(行政西楼前座332,张老师,电话:020-39366859)盖学院公章在“院系就业管理部门(盖章)”处,一式四份均要盖章;将盖过院章的就业协议书拿至学校就业服务大厅(文俊西楼104咨询室,陈老师,020-39366235)盖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盖章)处”,一式四份均要盖章;盖完章,学校通常会将第二联(鉴证登记单位)留下备案,若有接收函或者蓝、白表请交一份复印件给盖章老师;学校、学院盖章时间一般是上午:9:00至11:30分,下午:2:00至4:30分;周六日不上班;请大家掌握好时间。

4、请将盖过学校招就处公章的第三联(院系)交回给学院学工办(行政西楼前座340,杜老师,电话020-39366865)。此时,若有接收函或者蓝、白表请交一份复印件给辅导员老师。

5、此时,就业协议书签定流程完成,请妥善保管第四联(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