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放基金申请办法

1.本实验室采用以下方式对国内外科学工作者开放:

1)研究者提出自己独立的课题,由实验室聘请为客座研究人员,来实验室独立进行或指导进行研究工作;

2)研究者与实验室人员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课题可以联合提出,也可参加实验室的某一课题;

3)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接纳自带课题和经费的研究人员前来工作。

2.课题申请者须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科研人员、在职博士生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实验室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课题,同时也鼓励曾获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并取得较好研究成绩的研究人员申请连续资助。

3.实验室每年公布开放课题的申请指南。申请者在填写《广东省“数学与交叉科学”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表》的基础上,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实验室提出开放课题申请。开放课题由学术委员会评审决定是否给予资助。每个开放课题的经费申请额度为1-3万元,一般要求在1年内结题。

二、开放基金使用范围

1.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研究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仪器设备租用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考查调研费。

3.研究人员的津贴及雇用临时工费用。

4.公共性开支,如出版费、会议费、评审费、行政办公费等。

5.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结余可跨年度使用,课题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本实验室。

三、具有开放课题项目外来科研人员管理规定

1.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免费或优惠使用本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具体规定详见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参照开放基金开支范围确定,经费的使用办法参照广州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2.凡在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在广州大学内住房费、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参照广州大学科技处客座人员有关待遇规定办理,经费由所参加的课题经费中支付。

3.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国外学者、港澳台科技人员,进本实验室的具体手续及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课题经费与科研成果的管理

Ⅰ、经费

1、经费拨款分一次进行。课题申请者在收到项目资助通知书之日起,即可获得项目经费资助额;

2、每项开放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根据本人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计划使用,可用于来重点实验室研究的所需的有关开支,也可用于报销所购药品、耗材或配件、测试或加工、论文发表、差旅费、住宿补助和科研津贴等费用;

3、开放课题每隔1年结题一次;未能结题的项目,余下经费将转为新的开放课题经费;对完成优秀的项目将向学术委员会推荐,连续滚动资助一次。

Ⅱ、课题成果的归属

1、开放课题成果的主要体现方式是发表高水平的论文、专利和科研奖励。对每个课题一般要求在正式刊物或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特别鼓励在SCI收录的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的文章;

2、发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应注明“广东省“数学与交叉科学”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课题(编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Key Laboratory of Mathematics and 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s of Guangdong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Guangzhou University. (No.);同时,论文作者应该以“数学与交叉科学广东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州大学)”为单位,但不要求是第一单位;而且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有一个是实验室人员。

3、资助课题的成果按成果获得的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归本实验室和作者所在单位共享。

Ⅲ、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广东省“数学与交叉科学”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提交文章的抽印本及相关成果的复印件或研究报告,由实验室存档。

Ⅳ、重点实验室主任定期检查开放课题的进展情况,包括计划和经费使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各开放课题的年度工作报告的水平和成果作出评价。

五、广东省“数学与交叉科学”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室务会负责对此管理条例进行解释。

广东省“数学与交叉科学”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2016年6月